【食品机械设备网 政策法规】 近日,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立项的《供厦食品 杨梅》、《供厦食品 荔枝》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件(xmssal@126.com)的形式反馈至该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
《供厦食品 荔枝》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供厦食品 荔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荔枝,包括三月红、黑叶、糯米糍、怀枝、元红、大造、兰竹、桂味、灵山香荔、白蜡、白糖罂、妃子笑、仙进奉等,其他未列入品种可参照执行。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供厦食品 荔枝的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等级规格、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污染物限量及检验方法、农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及检验方法。
《供厦食品 杨梅》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供厦食品 杨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鲜杨梅,包括东魁、早荠蜜梅、荸荠种、晚荠蜜梅、水晶杨梅、粉红种杨梅、大叶细 蒂、小叶细蒂、安海杨梅、安海变软丝、安海变硬丝等,其他未列入品种可参照执行。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供厦食品 杨梅的基本要求、质量等级、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污染物限量及检验方法、农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及检验方法。其中,杨梅需要满足果型端正,具有该品种固有特征;具有该品种固有色泽,均匀一致;果面洁净、无病斑、无虫粪、无灰尘、无霉变;达到商业成熟,口感甜中带酸,具有该品种特有风味,无异味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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