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一直以来是农产品进行粗、精加工的中重要载体,在发展个人经济、增加居民收入、解决城乡就业以及传承传统饮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食品小作坊由于规模小、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规范意识、管理水平低,加上技术条件、加工工艺的限制,长期以来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更是群众一直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不仅关注食品的营养,更加关注食品的卫生、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内许多地区都在引导、推动食品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为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食品小作坊是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国家和省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不得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另外,《管理办法》指出食品小作坊应具有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消毒、反复、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卫生防护设施;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代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除此之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的审查与决定、许可管理、许可证变更、延续与注销、生产过程控制、风险等级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为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不止是四川,今年以来,河北、湖北、安徽等地纷纷制订规范食品小作坊的政策。不难预见,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未来会有更多地方出台政策,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