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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2025年07月10日 14:11:33 人气: 3510 来源: 福建省包装联合会
  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11号)”的精神,为推动我省包装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奖励在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促进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福建省包装行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促进我省包装技术进步,福建省包装联合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福建省包装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福建省科技厅备案。现将2025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技术发明类: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装备等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已有同类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科技进步类: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及其应用推广的技术开发类成果;以及在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和工程化过程中效果明显、效益显著,并对成果有所完善或创新的推广应用类项目;
 
  (三)基础公益类: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在促进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以及软科学研究和检测类项目成果。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1);
 
  (二)必备附件
 
  1、评价证明:近三年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验收意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
 
  2、应用证明: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的应用证明,以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一年。
 
  (三)其他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已经获得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他人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检索报告及其他证明等内容;
 
  2、成果文本:标准类项目应提供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其他类项目应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或研制报告;
 
  3、其他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获奖证书、特殊使用证明等。
 
  三、申报要求
 
  (一)福建省包装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向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fujianbaoxie@126.com。
 
  (二)纸质材料一式贰份。首页必须有所有申报单位盖章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原件,《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签章原件。
 
  (三)各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不再推荐参加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三)对于无效申请和未获奖项目不予通知,申报资料也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包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办公室
 
  吴珺孜13509393074
 
  曾真真15806030830
 
  郑翔豪13600854950
 
  电话:0591-83735120
 
  邮箱:fujianbaoxie@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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