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组织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代替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和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14号、2016年第5号2016年第7号等公告中的涂料及涂层用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的相关内容。
新标准于原标准及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迁移试验要求;
——修改了标签标识;
——修改了附录A。
根据标准文本,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是涂覆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涂料,及其形成的涂层(膜)。
新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删除原标准中“不适用于纸涂料及涂层”的表述;该标准附录中列出了允许用于涂料及涂层的基础聚合物名单。
在理化标准方面,新标准调整了高锰酸钾消耗量和重金属(以 Pb 计)的迁移试验条件,将高温条件的适用范围由“炊饮具”修改为“炊具”;增加了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的限制性要求,以控制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
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制品中该类物质的安全风险,同时要求应在涂料固化完成后对涂层制品终产品开展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检测。
另外,本标准修订过程中针对金属罐(罐身、罐盖、拉环等)表面涂层在接触酸性食品模拟物时出现的变形、融涨、生锈等情况,规定在此类情况发生时,可使用惰性基材(如玻璃)进行测试。当惰性基材为不可行时,可采用 10%乙醇替代 4%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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